大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大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是大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既是市委的工作部门,又是市政府的工作部门,列入市委工作部门序列。具体负责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的日常管理工作。

  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省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有关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法规和规章,研究拟定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规章、办法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以下简称党政群机关)及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三)研究拟定全市行政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拟定市级机构改革方案及实施意见;负责县(区)、乡(镇)机构改革方案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

  (四)审核市委各部门、市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和非领导职数的方案;协调市委各部门之间、市政府各部门之间、市委各部门和市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市与县(区)之间、县(区)与乡(镇)之间的职责分工,科学配置各部门的职能。

  (五)审核市人大、市政协、市法院、市检察院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以及开发区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和非领导职数的方案。

  (六)负责市级党政群各部门以及开发区的内设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和非领导职数的调整;审核县(区)委、政府工作机构的调整;分配下达市、县(区)、乡镇各级党政群机关的行政编制总额;分配下达全市各级各类专项编制总额。

  (七)研究拟定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审核或批准市级党政群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和职能界定;审核、审批科股级以上事业单位的设置;负责县(区)、乡(镇)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市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和控编进人制度、职数审批制度和人员核减制度的建立健全及组织实施工作。

  (九)负责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的设立、撤并、更名、调整、改变隶属关系以及日常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市事业单位登记和年检工作。

  (十一)对县(区)机构编制部门的工作和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及机构改革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报告市编委及市委、市政府。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编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6个职能科(室),分别为:综合科、市直机关科、市直事业科、县乡科、监督科、调研科。

  下设两个事业单位,分别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副县)、机构编制干部培训中心。



               
 
  

    详细地址:大同市御河北路132号市委大楼
    法人代表:孙波
    联 系 人:秦永霄
    电  话:6037662
    传  真:6021127
    乘车路线:乘11、22、26路市委站下车
    邮  编:037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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