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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
大同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成立于 2002年2月5日, 2005 年 4 月 12 日,经省编办主任办公会议研究,被批准为副处级建制全额事业单位,中心下设办公室、城保科、农保科、政策法规科四个科室,现有工作人员 15名 ,党员 12人,职工平均年龄30岁,全部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有4人取得中级以上职称。
中心负责 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及农村敬老院建设,即全市城乡社会救助工作 。 具体工作职能包括 全市 城乡 社会救助工作的普查核实和保障标准的制定; 城乡 社会救助有关 政策的研究制定;城乡 社会救助资金的预算、管理和拨付; 城乡 社会救助资金发放程序执行情况的监督; 城乡 社会救助工作的计划、统计、备案等工作。
中心全体职工时刻牢记“上为中央分忧,下为百姓解愁”的宗旨,紧紧围绕 城乡 社会救助的工作任务,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以人才培养为根本,以强化服务为目标,以精神文明建设为主导,大力开展 “ 岗位成才,岗位建功,全方位规范服务 ” 活动,勤奋务实、不断进取,使优秀青年的动力、活力与创造力在 “ 青年文明号 ” 的旗帜下凝聚,实现了社会效益和人才效益的有机结合,为全市的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中心 先后被大同市委、市政府授予 “大同市 市级文明单位 ”、 “大同市低保工作先进单位”、 “大同市先进基层党组织”、“大同市行风评议先进单位”、“ 大同市 民政工作先进单位” 等多项荣誉称号。 2003年被共青团山西省委、山西省民政厅授予山西省 省级“青年文明号”称号。 2005年,被共青团中央正式命名为“全国青年文明号”。2006年, 被大同市总工会评为“大同市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十佳单位”,并荣立集体一等功。
热线电话: 0352—5376222
(一)城市低保制度日益完善
截止今年 5 月底,全市城市低保对象总数为 72516 户, 175120 人,中央、省级低保补助资金共下拨我市 1.15 亿元,市级财政投入 800 万元,已全部下拨县区。 2007 年 1 — 5 月累计发放低保金 7664 万元,低保对象人均月补差 87 元,资金发放有序进行。
在保障城市低收入家庭基本生活的同时,我们针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在医疗及子女教育救助范围窄、救助标准低的实际,及时调整思路,借鉴其他省、市的成功经验,并结合我市实际 ,对原2004年市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大同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大病医疗救助试行办法》及《大同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家庭子女教育救助试行办法》的通知(同政办发[2004]193号)进行了修改和补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大同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大病医疗救助办法》及《大同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家庭子女教育救助办法》正式出台。新出台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医疗救助及子女教育救助办法全面扩大、提高了低保对象就医、子女上学的救助范围和救助标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医疗救助范围在原来的恶性肿瘤、尿毒症等34类大病的基础上,增加了胆结石、肠梗阻等27类大病;医疗救助标准由原来的医疗费用1万元以下(含1万元)的,按20%给予救助,提高为按30%给予救助,医疗费用1万元以上的,按30%给予救助,提高为按50%给予救助,全年累计救助资金也由不超过5000元提高到不超过10000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子女教育救助范围由原来的低保对象中的父母双亡或单亲家庭子女扩大为低保对象特困家庭子女;救助标准也做出了相应的提高:市区小学、初中、高中不同阶段的救助标准由原来的50元、80元、600元分别提高为120元、240元、800元,城镇小学、初中、高中不同阶段的救助标准由原来的30元、50元、400元分别提高为80元、150元、600元,低保对象特困家庭子女考入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入学补助基金由1000元提高为2000元。新出台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医疗救助及子女教育救助办法既扩大了低保对象医疗救助的受益面,同时也让低保对象特困家庭子女上学更有保障。
(二) 农村社会救助工作 全力启动
建立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五保供养制度为基础的农村社会救助体系是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农村的重要内容。今年,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社会救助工作, 于省长在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上就将“全省 75 万农村低保对象年人均补助要达到 360 元,所有农村五保对象实行按标施保”列为省政府 2007 年省政府为人民群众办的 12 件实事之一。省委、省政府对农村 社会救助工作的重视,既增强了我们解决好、落实好、维护好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信心和决心,又对我们的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为推进农村社会救助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们在 2006 年农村低保工作顺利实施的基础上,未雨绸缪,统筹安排,狠抓落实。首先,召开全市各县区民政局长会议,传达马厅长讲话精神,要求各县区把农村低保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真抓实干,抓出成效,按照省厅要求尽快落实各县(区)的保障标准、保障对象、保障资金。其次,针对我市农村低保对象补差标准的变化,按照人均补差 360 元测算,我市年需农村低保资金为 2442 万元,市财政需投入 976 万元。我们在积极争取上级资金,落实本级资金的同时,还督促各县(区)财政按预算比例落实低保配套资金,确保农村低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农村社会救助体系的建立健全 。第三,要求各县(区)在组织实施中认真包好“三关”,即把好低保对象确认关,把好低保资金发放公示关,把好低保工作监督关。 截止今年 5月底,全市农村低保对象总数为 43294户,67816人, 上级低保补助资金应下拨我市 977万元,实际到位780万元,市级财政预算投入977万元,县(区)配套预算488万元 。 目前,各 县(区)的农村低保对象的审核、审批工作已全面展开。
(三)城乡医疗救助工作进一步推进
城市医疗救助工作,我市的 11县(区)已全部纳入全省城市医疗救助试点范围, 城市医疗救助县(区)覆盖率达到了 100% 。 今年,省级财政医疗救助金尚未到位,我市医疗救助投入资金 300万元目前已全部到位,医疗救助对象的认定审批,资金发放工作已全面展开。
农村医疗救助工作, 我市 9 个农业县区全部纳入到全省农村医疗救助试点范围,农村医疗救助县(区)覆盖率达到了 100% 。 今年, 省财政为我市下拨农村医疗救助专项资金 460 万元,目前已全部到位。按照省里提出的农村医疗救助资金由省、市、县(区)三级按 4 : 3 : 3 比例负担的原则,今年市财政应落实农村医疗救助资金 345 万元,县(区)应落实农村医疗救助资金 345 万元,但是,由于我市、县(区)财政紧张,市、县(区)应落实的这部分农村医疗救助资金没有到位。目前,各县(区)的审核、审批工作已全面展开,农村困难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得到了有效缓解。
(四) 城乡社会救助网络建设日益信息化
为了推进城乡社会救助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录入工作, 4月11日,大同市民政局召开民政业务工作会议,通报了城乡社会救助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录入工作情况,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会后,我们 积极行动,认真落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数据录入进度, 积极推进城乡社会救助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录入工作 。截至 5月底,全市数据录入工作已基本完成,数据录入总量达到53637人,其中:农村低保27024人,占全市农村低保67816人的39.85%;农村五保6279人,占全市农村五保户18343人的34.23%;自然灾害救济18564人,占全市灾民人数155879人的11.91%;老党员1735人,占全市老党员2903人的59.77%;录入农村医疗救助35人。
(五) 行风评议和 机关效能建设收效明显
我们按照市政府机关效能建设的有关精神,结合并系统的特点,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开拓创新, 全面动员, 采取有力措施, 认真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活动,进一步推动和促进下半年我市各项社会救助工作的顺利进行。 全中心通过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改良了工作作风、严明了工作纪律、提高了工作效率,规范了服务行为,取得了明显社会成效。 1 、加强理论学习。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是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前提和基础。我中心全体工作人员不仅认真学习省、市领导关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创优发展环境的讲话以及有关文件、会议精神,而且通过座谈会、心得体会交流等形式,形成共识,推动工作。使全体工作人员能够充分领会精神实质,把握精髓,主动参与到机关效能建设中来,自觉成为创优发展环境的行为主体。 2 、强化制度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工作程序,严明工作纪律。一是在规范化管理方面,围绕“六个规范”,建立健全相关的规章制度。二是在严肃工作纪律方面,建立完善考勤制度、上下班签到制度、请销假制度、值班制度、外出办事通告登记制度、考勤考核检查制度。三是在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方面,一方面,建立完善:首办责任制、服务承诺制、政务公开制、限时办结制度;另一方面,我中心公示投诉举报电话,并设立了效能建设举报箱,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认真受理群众的举报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建议,对群众举报的问题,要做到有诉必查、有错必纠、有查必果。对督查、举报、监督出来的问题,向有关单位责任人下发《督办卡》或《效能告戒书》,并在规定时限内上报处理结果。 3 、狠抓制度落实。在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的基础上,狠抓各项制度的落实。一是集中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工作纪律,提高干部职工执行制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严格按制度办事,进一步加强了对岗位人员的法律法规学习,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效率意识,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各种问题,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减少并杜绝敷衍搪塞、相互扯皮、办事拖拉、效率低下的现象的发生,进一步加强纪律建设,杜绝迟到早退、自由散漫的现象的存在。二是加大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 中心还紧紧围绕落实 机关效能建设 的内容和要求,组织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基层进行调研,与困难群众开展“一帮一”结对子活动,每一位职工与一名低保对象结成对子,定期走访慰问,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困难。
详细地址:第二人民医院院内
法人代表:康建东
联 系 人:胡文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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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5035222
乘车路线:27路公交车
邮 编:037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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