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同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大同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是二OO一年机构改革后确定的市政府四十个工作部门其中之一,为
市政府直属机构,正县(处)级建制,内设四个科室,即综合科、立法科、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科、行政复议科。下辖两个事业单位:市仲裁委员会和市政府法律服务处。
市政府法制办主要职责有:统筹考虑、统一规划市政府立法工作,拟定市政府年度立法计划;审查、修改或组织起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负责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修改、废止;审查和市、县(区)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清理工作;承办市政府规章立法解释和本市地方性法规具体应用问题的解释;协调部门之间在有关法律、法规实施中的矛盾和争议;从法律角度负责审查部门报送市政府制定和审批的规范性、政策性文件;承办市政府领导交办的有关法律事务和协调事宜;参与市政府行政审批改革的组织领导和审批事项的审核工作;依法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行政执法活动的指导、监督和协调工作,组织或参与法律、法规、规章实施情况、行政执法情况的调研和检查,对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向市政府提出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意见,负责对重大行政执法违法问题的调查,向市政府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市政府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的具体组织和督促检查工作,组织或配合行政执法部门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岗位培训、考核,审查核实行政执法部门主体资格和执法人员的执法证件;负责办理市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承办涉及市政府的行政应诉案件和向市政府提出的行政侵权赔偿请求;组织指导全市政府法制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开展政府法制理论、政府法制工作的研究和交流。
总之,政府法制工作机构的工作内容涉及面广,其工作目标就是妥便政府工作法制化、制度化。肩负着协助政府及其领导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进行总体规划、组织落实,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等
一系列繁重而艰巨的任务。
详细地址:大同市城区迎宾西路五号(市政府大院)
法人代表:张虎年
联 系 人:于喜泉
电 话:5189083
乘车路线:11、15路市政府站下车即到
邮 编:03700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