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失业保险管理中心


  

     化基金征缴 突出就业功能   着力打造失业保险服务新品牌

           

  大同市失业保险管理中心于 1996 年经大同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 , 隶属于大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是我市具体承办失业保险工作业务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现有职工 45 名,内设十一个科室。十年来,大同市失业保险管理中心认真贯彻执行《失业保险条例》和省、市有关规定,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本着 " 面向社会,热忱服务,积极宣传,推动参保,扩大覆盖,提高征缴,加强培训,促进就业 " 的服务宗旨,解放思想,大胆创新,锐意进取,着力打造失业保险服务新品牌,充分发挥了失业保险 " 保障生活,促进就业,支持改革,维护稳定,创建和谐社会 " 的综合功能,为我市的经济发展,改革深化,社会稳定做出了可贵的贡献,受到了各级政府和广大群众的好评。多年来被市委、市政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失业保险管理中心等部门授予 " 劳动保障工作优秀单位 " 、 " 社会保险工作先进单位 " 、 " 失业保险工作先进单位 " 、 " 三优文明窗口达标单位 " 等荣誉称号。几年来,大同市失业保险管理中心主要狠抓了以下几项亮点工作:

  一、抓龙头,促亮点,以基金征缴为生命线

  失业保险的基金征缴工作,是失业保险全部工作的生命线,是完成失业保险各项任务的核心和龙头。 2000 年以来,大同市失业保险管理中心十分重视基金征缴工作,把它作为失业保险工作的亮点和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汇集精英人才,集中财力物力,突出抓好基金征缴这一中心环节,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到 2005 年未,全市企业参加失业保险率已近百分之百,参保职工人数达到 44 万人。

  2000 年到 2006 七年内,全市失业保险基金收入总计5 亿元。特别是 2007 年,完成征缴任务 1.81亿元,创造历史新高,人均征缴额名列全省第一。


   
   
大同市失业保险中心领导班子           中心主任董存富同志在中心揭牌仪式上讲话

  1 、抓大户,保老户,促新户,确保征缴任务圆满完成几年来,面对失业保险工作的新形势 , 新任务、新要求,失业保险管理中心全体同志团结一致,努力工作,不辞辛劳,深入一线,宣讲政策,督促缴费,力争征缴任务全面开花,捷报频传。他们本着 " 抓大户,保老户,促新户 " 的征缴工作思路,发扬 " 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 " 的精神,跑千程万里,想千方百计,说千言万语,克千辛万苦,胜千难万险,实现了驻同国省属单位缴费大户缴费水平不断提高,缴费老户缴费任务逐年增长,促进缴费新户巩固缴费成果。以 2006 年为例 , 缴费大户同煤集团缴费 5466 万元;大同铁路缴费 2230 万元;同煤集团和大同铁路的缴费情况依然居缴费之首。 2006年比 2005年增长三倍多。

  2 、事业单位参保缴费实现了零的突破

  一九九九年国务院颁布的《失业保险条例》明确规定,事业单位应全部参加失业保险。由于多方面原因,我市各类事业单位过去一直未能实现参保缴费。 2005 年经过多方努力,取得了市政府和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的大力支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以同政办发[ 2005 ] 56 号文件下发了《关于事业单位参加失业保险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在全市事业单位全面开征失业保险费,从而使我市事业单位参保缴费取得了零的突破。 2005 年底全市事业单位参保率已达 80% 以上,完成缴费 530 万元,比 2004 年增长 500 万元。 2007 年,缴费又创新高达 640.79 万元。事业单位参加失业保险,为全市事业单位改革创造了良好条件。


  
       省厅领导视察中心工作            大同市王雁峰副市长视察中心工作

  3 、县、区失业保险工作出现了新局面,为实现市级统筹奠定了基础针对多年来我市一些县、区失业保险工作机构不全,人员不稳,经费不足,工作不力,效果不佳的被动局面,近两年来市失业保险管理中心下大决心 , 花大气力,帮助各县、区强化失业保险工作。一是加大了县、区征缴工作力度,建立了征缴目标责任制,县、区分任务,人人有压力,多督促,勤检查,并将征缴任务与评先评优、下拨调剂金和工作绩效奖励紧密挂钩 , 有效地调动了县、区征缴工作的积极性。 2005 年,县、区基金征缴任务比上年增长 60% 。二是加大了市对县、区调剂金扶持力度 ,2006 年基金征缴比上年翻番。 2006 年市下拨调剂金 600 万元,有力地弥补了县、区失业保险基金的缺口。三是帮助县、区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基金支出管理等规章制度 , 推动了县、区失业保险工作的信息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的进展。四是加强了市与县、区工作联系,加强了对县、区失业保险工作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 2005 年以来,多次召开县、区失业保险工作会、现场会、经验交流会,总结表彰会等,从 2006 年现场工作会形成了长效激励机制,促进了县、区工作逐步走上正轨,为实现市级统筹创造了条件。

  二、抓重点、促改革、保障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

  失业保险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失业保险基金自身的特点,决定了这项社会保险基金,除了确保失业职工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外,还可以用于促进失业职工再就业,以及支持国企改革上。失业保险制度是深化改革 , 促进发展,保持稳定,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 " 稳压器 " 和 " 安全阀 " 。是地方政府可以统一调度使用的一项保障生活、支持改革、维护稳定的有效资金。 2000 年以来,我市为 2 万名失业职工支付失业保险金六千多万元。同时, 1998 年四季度以来,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我市以失业保险基金为主,作为社会筹资的三分之一,向市下岗再就业资金调入失业保险金,以及向驻同中央所属单位进中心下岗职工转移支付 " 三家抬 " 资金,到 2006 年底,共计调入和支付资金 1.6 亿元,不但有力地支持了国企改革,而且在近年来市级财政困难的情况下,有效地弥补了地方配套财力的缺口,确保了全市两万多名国企进中心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费按时足额发放,以及代缴三项保险费支出。 2004 年以来,失业保险基金确保了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安置的近 6000 名 "4050" 下岗失业人员的工资发放和代缴养老、医疗保险费。 2005 年,又确保了近 7000 名国企下岗职工出中心向失业保险 " 并轨 " 每人一万元的奖励资金 ,2006 年又提高到 20000 名, 2007 年预计市本级有 40 家 8000 多人左右,县、区 100 家 6000 多人,共计 15000 人左右享受失业保险及有关待遇,预计支出 6000 多万元。推动了我市国企滞留中心的下岗职工出中心向失业保险 " 并轨 " 工作的顺利进展。

   
         中心全体职工合影中心           服务大厅工作环境和场面

  失业保险支持国企改革力度的不断扩大,使广大企业和职工进一步看到了失业保险制度的重要性。他们从实实在在的利益中进一步明白了参加失业保险按时缴费是每个企业和职工的法定义务,在国企改革中进一步强化了失业保险的参保责任感,从而使国企改革也走上了良性发展的道路。

  三、抓根本,促就业,打造失业保险服务新品牌

  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失业保险保生活是手段,促进就业才是根本目的。市失业保险管理中心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在确保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的基础上,突出抓好再就业培训和职业介绍服务工作,大力帮助失业职工尽快实现再就业,从根本上解决失业职工这一城市低收入人群的脱贫致富问题。从 2000 年以来,十分重视抓好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培训工作。首先抓好失业人员短期政策教育培训。在他们办理失业登记后 , 由市失业保险管理中心牵头,会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培训科、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等部门,深入到失业人员原在单位,组织他们进行相关政策法规短期培训,尽快掌握失业保险相关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了解失业保险待遇和各项服务工作,使他们转变观念,增强再就业信心。针对失业人员年龄偏大,文化偏低,技能单一,不适应市场就业需求的特点,强化对他们进行适应市场需求的技能培训,大力开展 " 定单式 " 的再就业培训,使他们尽快掌握新技能,提高再就业能力。 2004 年以来,对九千名失业职工进行了短期政策教育培训,对四千多名失业人员进行了美容美发、烹调、插花、计算机、财会、家电修理等多种适应市场就业需要的技能培训。为了搞好失业人员职业介绍服务,市失业保险管理中心主动与市南关劳动力市场、同煤实业总公司培训职介部门加强联系,实现了培训、职介一条龙服务,大大方便了失业职工的职业介绍服务。自86年以来,到 2006 年底,有 208842 人次享受了失业保险待遇有 5985 人次,享受了职业培训有 9707 人次,享受了职业介绍服务,再就业率达到了 76% ,有力地促进了失业职工的再就业。

   

  今年以来,为了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和《省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市政府以同政发[ 2006 ] 86 号文件,下发了《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对我市失业保险工作制定了新的政策措施,提出了新的工作要求。根据这一文件精神,我市失业保险工作要着力突出新的工作亮点,着力打造新的服务品牌。一是要建立失业预警机制,对失业进行调整,保持就业局势稳定,将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社会可承受的范围内。二是用人单位新招职工时,劳动保障部门应优先推荐国有破产企业职工。对签订两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将职工应享受的失业金,一次性拨付用人单位作为工资补偿。三是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制度促进再就业的功能。劳动保障和财政部门要从有助于失业人员再就业出发,在认真分析失业保险基金收支、结余情况,确保失业保险金发放的前提下,统筹考虑对就业再就业资金进行调剂和补充。要支持参保单位开展转业转岗和在职培训,提高奖金使用效益,并切实搞好服务工作。对按规定已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连续三年无人员失业的企业,可对企业内部人员转岗培训和转岗安置给予适当补贴,所需资金从当地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解决。四是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自主创业,获准开办私营企业、从事个体经营、自行组织就业或灵活就业的,凭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有效证件 , 可以一次性领取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五是完善就业和失业统计制度。加强失业登记统计工作,建立劳动力调查制度,定期开展全市城镇劳动力调查 , 准确掌握劳动力市场供求变化。六是建立就业与失业保险、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联动机制。切实保障享受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的基本生活,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金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申领办法,结合其求职和参加职业培训的情况完善申领条件,健全促进就业的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和帮助享受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尽快实现就业。我市今后的失业保险工作,要在继续突出抓好基金征缴这一龙头的同时,大力加强上述六项新亮点、新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推动全市失业保险工作开创新局面。


    

  四、抓教育、促效能,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近年来,大同市失业保险管理中心高度重视自身能力建设。通过对干部职工进行多方面的教育培训和深入开展 " 创建三优文明窗口单位 " 、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全中心干部职工 " 以人为本 " 的服务理念、服务意识明显增强,作风建设有了明显进步,整体形象有了较大改善,深受广大失业职工的好评,被誉为失业职工的 " 娘家人 " 。

  通过建立健全制度,以制度管人,凭制度办事,用制度规范工作人员的行为,逐步建立起一支作风优良,行为规范,勇于奉献的经办工作队伍。为了提高了广大职工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市失业保险管理中心十分重视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广大职工认真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业务流程、计算机应用等知识,进行全方位的培训学习,从而有效地提高了广大职工的政治业务素质,增强了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

  今年,是我国 " 十一五 " 规划的第一年。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对失业保险工作的新要求,确保我市失业保险工作在 " 十一五 " 期间更上一层楼,大同市失业保险管理中心将继续紧紧围绕保障生活,扩大就业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目标任务,团结带领中心广大职工,以中心更名揭牌为契机,使之成为中心机制、制度和能力建设的新起点,大力加强经办机构自身建设,进一步搞好基层建设和基础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实现登记申报规范化,支付审批科学化,审计稽核制度化,待遇发放社会化。继续借我市实施 " 金保工程 " 的东风,努力实现工作全程信息化,为早日实现失业保险市级统筹创造条件。通过加强自身的能力建设,促进工作效能的不断提高,为推动我市失业保险工作在 " 十一五 " 期间更上一层楼,勇夺全省前茅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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