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源县国家税务局


          浑源县国家税务局基本情况及主要职责
一、基本情况
  浑源县国家税务局是在浑源县区域内实施国家税收征收管理的行政执法机关,实行垂直管理,隶属于大同市国家税务局,全局现有干部职工85人,内设股室8个,直属机构1个,派出机构3个。
二、主要职责
  浑源县国家税务局的主要工作职责是在大同市国家税务局和浑源县县委、人民政府指导下,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中央税收收入和中央、地方共享税税收,维护和规范税收秩序,为促进浑源县的经济建设服务。负责征收管理的主要税种是: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以及进出口货物退免税。具体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本县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二)负责本县各项国家税收收入计划的分配和考核工作。
  (三)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和国家税务总局、省、市局各项税收征管规章制度,积极推进税收征收管理体制改革,强化国家税收执法职能。
  (四)负责本县国税系统征收的各项税种的征收管理和稽查工作;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
  (五)负责本县进出口税收和涉外税收的管理工作。
  (六)监督检查各纳税单位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依法纳税情况,严肃查处偷骗税。
  (七)负责本县国税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加强税收法制建设。
  (八)监督检查本县国税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依法行政情况。
  (九)负责本县税收信息化、现代化工作的实施,建设和管理信息系统。
  (十)研究税收理论和税收政策,分析税收信息,掌握税收动态,组织税法宣传,开展税收咨询,围绕本县经济工作,发挥税收调控和监督职能,为发展市场经济和社会事业服务。
  (十一)承办大同市国家税务局和浑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组织机构
  李志斌局 长
  付培业 副局长
  麻建利 副局长
  刘健 副局长
  刘善志 纪检组长
  薄碧元 总经济师




地 址:浑源县永安镇恒山南路
电 话:7251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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