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同市科学技术局
根据中共大同市委、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同市市级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同发[2001]18号),设置大同市科学技术局(以下简称市科技局),为正处级建制,是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科技工作的组成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科学技术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定全市科技发展的宏观战略和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法规、政策和措施;研究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确定科技发展的重大布局和优先领域;推动我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营造科技发展环境,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二)组织编制科技兴市及全市科技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实施、申报科技攻关、星火、火炬、成果推广、新产品试制、基础研究、软科学研究、国家、省科技合作等各类科技计划。
(三)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优化科技资源配置;负责归口管理科学事业费、科技“三项经费”等有关费用的预、决算;负责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的申报和管理;负责管理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统筹规划科技事业的基本建设;促进科技风险投资机制的建立和发展。
(四)负责高新技术、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工作,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负责星火计划、火炬计划、成果推广计划等科技发展计划指市的制定并指导实施;组织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及认定后的管理工作;贯彻落实高新技术出口的相关政策。
(五)组织科技力量,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研所、可持续发展实验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综合技术服务、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等科技体系的建设与发展;编制和实施市级重点实验室、市属科研所的重点科研基地等科技基地计划。
(六)研究科技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提出充分发挥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制定科技人才成长良好环境的相关政策。
(七)研究提出制定科技法规的建议;归口管理全市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技术市场与科技相关的知识产权工作;制定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实行政策引导,推动科普工作发展;促进科技咨询、招标、评估等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推动科技服务体系的建立;负责全市科技信息网络的建设与管理。
(八)负责全市科技统计、科技信息的管理工作;管理审核进口科研仪器设备及其免税事宜;负责规划科研机构合理布局,审核市属全民所有制独立自然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归口管理民营科技企业,负责民营科技企业资格认定的申报;审核管理民办科研机构。
(九)指导协调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区)的科技管理工作。
(十)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科技局设8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负责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有关文件起草、研究工作;负责局机关会议组织、文件处理、文书档案管理和信访、提案、机要、保密工作;负责科技教育宣传和科技信息工作;负责局机关政务工作和综合协调、督察、督办工作;负责局机关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局机关的行政后勤管理保障工作;负责局机关的人事、工资、机构编制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并对直属单位的人事、工资、机构编制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督促、检查;负责全市科技人员的教育培训上作;负责指导、协调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各县(区)的科技管理工作;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宜。
(二)发展计划与科技成果科
研究科技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全市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全市各项科技发展计划、科技发展计划指南;提出全市科技计划的协调、综合平衡经费配置的建议;组织实施国家和省级新产品试制和科技成果推广计划;负责全市新产品试制计划和科技成果推广计划的编制和实施;负责科研机构的组建、调整和审核;负责科技统计工作;研究拟订全市科技成果管理的政策和规定;负责全市科技成果管理和科技奖励工作;贯彻落实技术市场、技术出口等政策、条例和管理办法;负责全市科技信息网络的管理工作。
(三)条件财务科
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政策措施,负责开辟科技经费渠道、筹措科技资金;负责编制全市科学事业费、科技“三项经费”等有关费用的预、决算;推动科技经费的财务改革和财务会计制度的实施工作,对经费的使用管理进行内部审计监督;研究拟定科研条件保障方面的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局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监督审核进口科研仪器设备及其免税事宜;主管城市实验动物的管理工作。
(四)政策法规与基础研究科
研究拟定全市科技工作、科技与经济结合的科技法规、政策;实施科技兴市战略,营造有利于科技创新的环境;负责组织研究全市科技体制改革的总体规划和配套政策措施;制定全市知识产权发展规划;负责有关知识产权法规的宣传教育;管理全市的专利工作;负责申报和管理实施国际科技合作计划;组织与协调重要的科技合作项目;负责全市自然科学和青年科技的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高新技术基础研究项目的申报管理及部门应用研究项目的管理工作;管理软科学研究工作。
(五)工业科技发展科
研究提出全市工业领域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的政策措施;负责组织工业领域攻关计划、火炬计划、新技术推广计划的编制申报、管理和实施;负责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的申报管理;编制发布火炬计划指南;负责民营科技企业的政策指导和宏观管理,负责组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的申报管理。推动工业领域的科技体制改革工作和生产力促进中心等技术服务体系建设,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和示范推广。
(六)农村与社会发展科
研究提出科技促进农村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农村和社会发展攻关计划、星火计划、新技术推广计划、农技承包计划的编制、申报、管理和实施;组织指导农村科技产业示范;指导涉及人口、资源、环境、医药卫生、科技扶贫、可持续发展综合试验区等科技工作;负责全市农业技术培训工作;推动相关领域的科技体制改革工作。
(七)机关党委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八)监察室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
大同市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
所 长:夏 询 电话:5025423
大同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负责人:辛建之 电话:5034457
大同市专利管理办公室 负责人:王小云 电话:5034457
大同市新技术开发研究所 负责人:马 政 电话:5020854
大同市科技教育中心 负责人:李荣田 电话:5020332
大同市科技交流中心 负责人:杨志扬 电话:5034457
大同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 负责人:刘百川 电话:5034750
大同市电子研究所 负责人:翟 琪 电话:2052912
详细地址:新建南路277号
法人代表:马有国
电 话:5026711
传 真:5026713
邮 编:037008
乘车路线:公交车1、6、11路终点站下车对面
网 址:http://www.dt.sxinfo.gov.cn
E-mail:cnf@ns.dt.sxinfo.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