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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大同监察分局

大同市是全国最大的能源重化工基地。辖四区(南郊区、新荣区、矿区、城区)、七县(左云县、浑源县、灵丘县、广灵县、大同县、阳高县、天镇县)。现已探明煤田面积1872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的13.2%。地质储量380亿吨。2004年末,大同地区共有各类煤矿515井,矿井主要分布在大同郊区及浑源、灵丘、广灵煤田,其中,南郊区、矿区、城区、新荣区、左云县、浑源县是全国重点产煤县。经2005年煤矿安全许可和资源整合压减关井145井,各类煤矿下降为370井。
根据国办发[1999]104号文《煤矿安全监察体制改革方案》精神,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大同监察分局于2000年8月开始组建,同年11月挂牌成立,是全国72个地区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之一,原名大同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2005年12月更名为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大同监察分局。
全局现有煤矿安全监察人员16人,来自大同煤矿集团公司、大同市煤炭工业局、市劳动局等部门,均为煤炭专业院校大专毕业生。分局内设综合信息科、安全监察科和事故调查科,设党总支,并下设两个支部,共有党员14人。分局主要负责大同地区所属四区七县各类煤矿的安全监察任务,监察范围14127平方公里。
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大同监察分局政务公开栏
社会承诺
主要职能
大同煤矿安全监察分局代表国家行使大同辖区的煤矿安全监察职能,主要有:
一、对煤矿安全实施重点监察、专项监察和定期监察,对煤矿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现场处理或实施行政处罚:
二、对地方煤矿安全监管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三、负责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和矿长安全资格、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发证工作;
四、负责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五、组织煤矿事故的调查处理。
公开承诺
大同煤矿安全监察分局作为负责全市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的行政执法部门,我们向社会公开承诺的是:“五个坚持”、
“五个严格”、“五个做到”。
一、坚持安全第一,严格监察执法,做到超前防范。以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完善工作制度,创新工作思路,把重点监察、定期监察、跟踪监察和日常工作结合起来,增强安全监察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总体稳定、趋向好转。
二、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程序,做到监察到位。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依法强化安全监察工作。在执法过程中,应用法律要准确,程序要合法,文书要规范,确保安全监察有效到位。
三、坚持实事求是,严格监察标准,做到公开公正。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狠抓煤矿安全整治,严格标准,严格把关。
四、坚持深入基层,严格许可制度,做到勤政高效。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要根据《安全生产法》、 《煤矿安全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严把安全许可关。
五、坚持廉洁奉公,严格职业规范,做到文明执法。加强思想建设,坚定政治信念,提高业务素质,增强法律意识,
遵守职业道德和各项廉政制度,树立良好执法形象。我们要认真履行承诺,诚恳接受监督,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促进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为我市经济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法人代表:张和平
联 系 人:倪先卫
邮 编:037008
电 话:5036156(办公室)5036869(举报电话)
传 真:5036585
地 址:南三环工农路甲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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