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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
大同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是根据国办发[1999]104号文《煤矿安全监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成立的全国68个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之一。于2000年8月份组建,2000年11月挂牌。属县团级设置,编制18人,全部是大专以上学历,党员占80%以上。主任一名∶徐宏,总支书记一名∶李守钊,内设综合信息科及安全监察科两个科室。
大同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受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垂直领导,是负责大同地区国有重点煤矿、地方各类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的行政执法机构,依法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煤矿行使国家监察职责。
其宗旨是∶依法行政,强化监察,秉公执法,服务煤矿。
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煤矿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章、规程。
2、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和上级授权,组织查处煤矿伤亡事故。
3、组织指导煤矿安全生产技术培训、职业危害防冶、煤矿救护队及其应急救援工作。
4、负责煤矿使用的设备、材料、仪器仪表的安全监察管理工作。
5、查处不符合安全生产标淮的煤炭企业。
6、承办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大同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成立四年以来,本着“边建设,边监察”的思路,在狠抓内部组织建设,整章建制的同时,积极开展煤矿安全监察,先后开展了“煤矿基本情况调查摸底”、“煤矿专项整治监察“、“乡镇煤矿复产验收”等工作,并多次配合上级部门进行安全检查,累计出动7000多人次,监察矿井3849矿次。在监察和执法过程中,大同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始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行政,公正实施行政处罚,累计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400多份,有近100多座煤矿被停产整顿,行政罚款400多万元。办事处始终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查处煤矿伤亡事故。二年多来累计调查处理事故80多起,处理责任人近565人。通过我们卓有成效的工作,大同地区煤矿安全状况有了进一步好转,煤矿企业依法办矿,依法生产的氛围正在形成,我们决心与地方人民政府及煤矿企业一道把大同地区安全生产工作再推上一个新的台阶,为大同地区经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办公地址∶大同市新平旺和平街12号(同煤集团宏远工程公司办公楼五楼)
法人代表:徐宏
联 系 人:倪先卫
主 任 室∶4027372
书 记 室∶4027345
举报电话∶4027371
综合信息科∶4027343(传真)
安全监察科∶4027351
乘车路线:乘1路车、6路车石料厂下车
邮 编∶037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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