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大同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主要负责经办全市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全市城镇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同时对市属的七县五区社会保险机构实行业务指导,目前现有正式职工127名,下设17个内部科室。

  十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正确领导下,大同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以建立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的社会保险体系为目标,以社会保险改革为动力,以养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改革为主线,以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为主体,以服务参保单位职工为宗旨,发扬勇于创新,锐意进取,顽强拼搏,敢打硬仗的工作作风,在全市范围建立了管理服务社会化、保障制度规范化、资金来源多元化的新型的社会保险体系,为全市的政治稳定和经济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截止2003年底,全市共有1723户企业,251358名在职工,67047名离退休人员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参统率为98.2%。全市参加社会统筹的67047名离退休人员全部实现了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发放率达100%。我市率先在全省实现了市对县(区)“统收统支”的基金结算管理办法,截止2003年底,全市12个县(区)已全部衽了“统收统支”的基金管理办法,极大地缓解了部分困难县(区)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的压力,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确保”工作,使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更趋于规范化、合理化,确保了顺利进行。

  我市的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从2001年开始启动运行,在近两年的动作中,全市基本医疗保险的政策框架已经确立。随着医疗保险改革工作的深入发展,针对两年多的实际操作情况,我们对相关政策又做了补充规定,较大幅度提高了基金支付比例,减轻了个人负担,出台了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除享受公务员补助的单位外,其余单位均参加了大额医疗保险,并将各项政策逐步完善。我市医疗保险保网络信息系统于2003年1月1日起正式启动运行,目前,已有18家定点医疗机构各9家零售药店与社保中心正式联网,参保职工可持卡就医、购药、并划卡结算,极大地方便了参保职工。

  国家《工伤保险条例》已于200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按照工伤保险的总体要求,我市按照完善政策,健全机构、推进扩面、夯实基础、做好衔接的思路,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政策体系和标准体系,夯实工伤保险管理基础,加大推进力度,力争在2004年启动实施工伤保险。

  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提出了加快建设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的目标任务,这是个发展的机遇,大同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的全体干部职工将认真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思想,坚定信心,同心协力,开拓进取,求真务实,努力实现社会保障事业全面持续协调健康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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