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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大同市委、大同市人民政府信访局
根据中共大同市委、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同市市级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 (同发[2001]18号),设置中共大同市委、大同市人民政府信访局(以下简称市信访局),为正处级建制,是市委、市政府主管全市信访工作的职能机构,由市委办公厅管理。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处理市内群众和境外人士给市委、市政府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保证信访渠道通畅;及时、准确地向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领导同志反映来访来信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有关方针、政策的建议。
(二)承办上级部门及市委、市政府、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交由本局办理的信访事项。
(三)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领导同志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有关信访批示的落实情况;向各县(区)政府和部门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四)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来信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检查、协调市党、政、军各部门的信访工作和各县(区)政府机关的信访工作。
(五)指导全市信访业务工作;研究、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法规草案; 总结推广各地、各部门信访工作的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六)了解并掌握信访工作队伍建设情况,组织信访 干部的培训;指导信访部门办公自动化建设。
(七)负责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协调信访工作外事活动和对外交流。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信访局设4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局机关工作,负责局机关日常事务和会务工作并督促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负责局机关的人事、劳资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办理文、电、函、机要、档案、保密工作;负责外事接待、局机关治安保卫、文印工作;负责局机关行政后勤管理工作。负责来信来访信息的收集、编写和传递;负责全局工作计划、总结、会议材料的起草;负责信访简报的编写:负责全市信访数字的统计分析和全市信访情况的综合分析;组织起草有关文件和法规草案;负责对信访热点问题、信访业务建设调查研究等工作;负责全市信访干部业务培训工作的安排及指导等。
(二)接待一科
接待到市委上访群众;处理群众集体上访事宜和有关突发事件;定期分析群众来访情况,向市委领导反映群众来访中的重要情况,督办重要的来访案件;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来访问题。处理群众给市委和市委办公厅来信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定期分析群众来信情况,向市委领导反映群众的建议和要求;选择重要来信问题立案处理;通报来信情况,办理有关来信事项。
(三)接待二科
接待处理到市政府上访群众;处理群众集体上访事宜和有关突发事件;定期分析群众来访情况,向市政府领导反映群众来访中的重要情况;督办重要的来访案件;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来访问题。处理群众给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厅来信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定期分析群众来信情况,向市政府领导反映群众的建议和要求;选择重要来信问题立案处理;通报来信情况,办理有关来信事项。
(四)查办科
负责省委、省政府、省信访局和省直各部门交市委、市政府办理的重要信访案件的查办;负责市委、市政府及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和局领导交办的重要信访案件的查办:负责跨地区、跨部门的案件和疑难案件的协调处理。
三、人员编制 领导职数
市信访局机关行政编制16名。其中: 局长1名, 副局长3名;科级职数4名(正科长职数4名)。
详细地址:大同市迎宾西路七号
法人代表:张忠义
联 系 人:杨云
电 话:5189033
传 真:5189033
乘车路线:公交11路、15路、17路政府站
邮 编:037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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