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造绿色生态古都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
大同市园林管理局
大同市园林管理局是于2004年8月在原市园林处的基础上组建成立的全额事业单位,是大同市政府主管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直属机构。局机关内设12个职能科室,下属9个正科级单位,即大同公园、儿童公园、红旗广场、永泰广场、西韩岭苗圃、园林设计研究所、御河生态林管理处、园林绿化执法监察大队及水电机运管理站。
多年来,全局广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以“创建园林城市”为目标,以“绿色环境立市”为导向,开拓进取,锐意创新,城市园林绿化取得了显著成绩。从2001年至2003年开展的“城市绿化年”活动和从2004年开始的“创建园林城市”活动,更加有力地推动了城市绿化事业的蓬勃发展。特别是2008年以来,加大城市绿化建设规模及投资力度,重点突破,全面推进,规模浩大,气势恢宏,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全面提速,高标准、大手笔、高水平、上档次,全市建成区新增绿化面积1100多万平方米,截止目前,三项指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分别达37.46%
、32.64%和7.72平方米/人,建成了山西省园林城市。我市先后绿化了魏都大道、迎宾路、云中路等59条新、改、扩建道路;建成了同左路林带、御河西路林带、南环东、西延伸段林带、御河东路林带、雁同路东延林带、御东规三路林带及御河西路南出口互通区域绿地;建成了智家堡公园和东城墙带状公园;实施了文瀛湖景观工程、御河蓄水绿化景观工程、十里河综合公园和口泉植物园建设工程;新建了170多处街头小景点,上述绿化工程的实施,有效地改善了我市的城市生态环境,提升了城市景观面貌。
多年来,我局做了大量的基础性工作,《大同市城市绿化条例》、大同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绿色图章”管理制度及《大同市缺建绿地补偿费及临时占用绿地费征收管理办法》正式颁布实施,出台了《大同市城市园林绿化施工技术规程》、《大同市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技术规程》和《公园、广场管理办法》等规范、办法和制度。
同时,加强“窗口”建设,“窗口”管理成绩斐然,御河生态林被评为大同市十大城市名片之一,被山西省建设厅评为规划建设管理先进单位,红旗广场被山西省文化厅命名为
“山西省优秀特色文化广场”。
我局连续数年被大同市政府评为城市绿化先进单位,2003—2010年被大同市委、市政府评为市级文明单位,2004—2010年被山西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评为军民共建和精神文明先进单位,2010年5月被山西省委、省政府授予山西省模范单位荣誉称号。
开拓创新谱新曲,与时俱进谋发展。当前,是我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重要时期,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将按照“优化发展环境,建设生态文明”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高起点、高品位、高标准的原则,依照“突出重点,全面增绿,注重特色,打造精品”的思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努力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存,充分体现大同市悠久的历史和光辉灿烂的文化,努力把大同古城建设成为“宜居、利居、乐居”的生态园林城市。
详细地址:大同市永泰路沃尔玛站
法人代表:王建宝
联 系 人:李 军
电 话:2043282 2043627
乘车路线:2路、15路
邮 编:0370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