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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山西省大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是统一管理和组织协调全市标准化、计量、质量监督工作的职能部门,担负着《标准化法》、《计量法》、《产品质量法》的行政执法任务,对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强化政府的质量技术监督职能,形成具有科学性、权威性、公正性的质量技术监督体系负有重要的职责。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发布有关制度和信息,组织实施相关法律、法规,指导所属单位依法行政、依法检测。
(二)管理质量监督工作,管理和指导质量监督检查,组织实施产品免检制度;管理产品质量仲裁检验、鉴定;组织依法查处违反标准化、计量、质量等法律、法规的行为,负责本辖区打假办的工作;负责防伪技术和防伪产品的推广、监督和管理工作。
(三)宏观管理和指导本辖区的质量工作,组织实施《质量振兴纲要》,负责名牌工作,推进"名牌战略"的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负责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管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
(四)负责企业标准的备案管理工作;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五)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量的计量行为。
(六)管理和监督认证认可工作,监督和管理实行强制性认证与安全质量许可制度的产品,对与质量技术监督相关的社会中介组织进行监督管理;依法监督和规范认证市场。
(七)综合管理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防爆电器、客运架空索道、注销设施、厂内机动车辆、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对锅容管特设备实施进出口监督检查。
(八)组织制定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规划统计、宣传、教育、培训、信息工作;组织实施相关专业职业资格评审工作。
(九)管理局直属单位、指导学会、协会(质量管理协会、质量检验协会、标准化协会)等质量新闻工作者协刽等单位的工作,领导和管理全市十一个县(区)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
(十)完成上级质监局或当地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几年来,大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坚持“扶优治劣同抓、打假保真并举”的工作方针,以“政府需要、企业欢迎、群众信赖、社会赞誉”为目标,全面履行综合管理和行政执法两大职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净化市场环境,彻底铲除了一大批土炼油、地条钢、吊白块、黑心棉等制假售假黑窝点,保护广大人民群众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以技术手段为保障真正为企业服务,通过“质量兴市”、“质量兴企”和政府奖励等措施大力实施名牌战略,推动企业提高产品质量,改善管理水平,为大同市地方经济的高速发展做出了突出的贡献,多次受到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和省局的表彰。九六年被市人大授予执法先进单位,被市委、市政府授予模范先进单位;九七年被省局、市人大授予执法先进单位;九八年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市级文明单位;2000年被市委、市政府授予文明机关;九八年至二00二年每年都被省局授予先进单位。
详细地址:大同市南关南街4号楼
法人代表:张晶齐
电 话:2044005 2042775
乘车路线:乘公交车17路
邮 编:037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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